部门:研究生院 供稿:陈越 摄影:李子墨 审核:黄鹤、周霞 发布时间:2025-01-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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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将法治思维融入教育教学实践,近日,研究生院党支部与教务处党支部、对外交流合作处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联合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进行了集中学习。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大玉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长周霞主持。
张大玉首先对研究生院及相关部门在高水平人才培养和高质量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学位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关键标志,《学位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进入了全面依法治理的新阶段,对于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校高度重视相关学位文件的制订工作,多位校领导、多个部门、多名教授深度参与,积极为文件修订建言献策,学校将以学习贯彻《学位法》为契机,推动学位和人才培养工作高质量发展。
周霞强调《学位法》不仅规范了学位授予工作,更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法治化进程,深入学习《学位法》,不仅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适应新时代教育变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
研究生院相关人员详细解读了《学位法》的历史背景和重要意义,逐条领学了学位的分类、学位授予的条件和程序、学位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汇报了我校相关文件修订情况及《学位法》宣贯情况。
据悉,2024年4月26日,《学位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是我国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为促进形成高水平人才体系提供了法治保障。研究生院面向校领导、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者、新聘任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等已开展了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位法》宣贯系列活动,未来,研究生院将持续做好《学位法》精神的贯彻落实,保障学位授予质量,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